关于做好核准和补录在籍学生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2019年02月28日08时52分    阅读:32016
供稿单位 / 本站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级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目的

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工作事关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

二、采集对象

全校所有普通全日制的在籍学生,包括在校学生、入伍、出国留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学生。不含留学生和来我校交换的学生。

三、采集时间

3月1日上午9点(第一周周五)至3月6日晚10点(第二周周三)

四、采集方式

学生自行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系统),核准个人有关学籍信息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在提交补报信息前本人要为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采集注意事项

1.学生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姓名均以身份证件为准,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替代(不含音调)。

2.如有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或本人国籍、或身份信息正在调整中的特殊情况,请以目前所持证件为准。

3.本次仅为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无需学生修改其他信息。

4.本次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如想放弃填报的机会,可不填写监护人信息,直接勾选“我已了解相关政策,我自愿放弃填报”按钮,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对监护人信息采集机会的放弃。

5.本次确认及补录信息涉及学生家庭切身经济利益,请各学院督促学生严肃对待,防止错报、乱报现象发生。

附件: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常熟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7日


附件: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操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