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年01月23日13时03分    阅读:7592
供稿单位 / 本站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教育厅、苏州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领导,未雨绸缪,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做好防控相关工作,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加强研判分析。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或取消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按照“非必须不前往”的原则,谨慎前往疫情暴发地,并细致做好科学宣传、舆情引导及管控等工作。

二、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当前正值春节和寒假期间,人员大规模流动,学生单独或随家长返乡、外出探亲和旅游等较为普遍,会出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要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师生情况,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师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三、抓好关键节点和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疫情防控

各单位要把握开学前后和春季学期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改善单位环境卫生条件,教室、宿舍、活动场所等要保持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师生做好卫生防疫各项措施,提高应对能力。开学前后要严防输入性病例,对从武汉返校的师生采取严格的卫生检疫措施,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课)病因追查与登记、传染病隔离、停课和应急接种以及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聚集场所通风消毒等制度,对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5度)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早报告学校卫生所,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

春季学期开学后,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科学制定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公开选修课,持续提升学生的健康素养。

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的紧急和特殊情况请于当天第一时间报学校办公室(0512-52251113)、学校卫生所(52251032,东湖校区)、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52251060)。

特此通知。


常熟理工学院

2020年1月23日

(纪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