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2020年08月04日18时19分    阅读:8055
供稿单位 / 本站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苏教督委办函〔2020〕13 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查时间: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

2.调查对象:

1)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2)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

3.调查方式:请微信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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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5.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积极动员教师、学生等参与问卷调查工作,让社会广泛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特此通知。


常熟理工学院

2020年8月4日

(闫飞/供稿 志刚/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