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30日15时48分    阅读:10758
供稿单位 / 本站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2022年元旦、寒假、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节假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做好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详见附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做好表率。

二、严守疫情防控纪律,筑牢安全防线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慎终如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工要强化疫情防控的政治意识,把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规范社会交往,做到放假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维护高校教师干部良好形象。

三、严明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师德师风

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严禁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下属、业务关系单位等服务管理对象的吃请或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和旅游安排;严禁收送电子红包、通过快递物流收送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及接收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及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奢靡享乐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

四、强化监督执纪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加强对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组织专项监督、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学校社会声誉和高校教师形象。

举报监督电话:18852915776

举报监督邮箱:jjb@cslg.edu.cn

附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112/t20211227_160344.html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委派驻常熟理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吴同祥/供稿 宁春花/审核 纪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