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称号
2019年12月18日09时26分    阅读: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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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省文明行业、单位、校园的决定.pdf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9〕15号),我校被授予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称号。这是我校继2016年之后第二次获得该荣誉称号。

“江苏省文明校园”是省文明委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学校的荣誉称号,以表彰立德树人工作突出,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每三年评选一次。

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委、江苏省文明委各项工作部署,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及国际合作交流紧密结合,按照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六个好”创建标准要求,系统谋划、科学推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相互融入、同步而行,不断把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志刚/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