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加强我校新媒体平台的规范管理,发挥新媒体在舆论引导、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对校内各单位网络新媒体平台进行自查与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自查类型:
校内各二级单位及下属机构、组织为主体建设并运营的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B站、今日头条、百家号、QQ空间、快手、贴吧、知乎、视频号等。
二、备案自查对象:
自2022年6月1日至今,以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名称署名的网络新媒体平台账号。
三、备案自查要求:
1.以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名义注册的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账号中含有学校单位名称、中英文简称,以及图标使用学校校徽校标等元素),须按规定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2.以专业、班级、二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实验团队等名义注册的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账号中含有学校单位名称、中英文简称,以及图标使用学校校徽校标等元素),由相关职能、二级学院(部)负责做好统计、管理和备案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请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及网络工作群发布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查,填写新媒体平台备案表(附件一),并上交自查报告(附件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四、备案流程
1.新开通账号须备案
以学校和校内各单位名义注册的网络新媒体平台,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表》(附件一),纸质表格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知新楼319);电子表格或运营人更新信息发送至邮箱1368176376@qq.com;备案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2.账号变动前须履行审批手续
校内各单位开通、变更、注销官方新媒体账号,须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新媒体平台审批表》(附件二),经二级党组织同意后,向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其中,三个月以上无更新的“僵尸”账号或计划不再使用的账号,须及时注销。
3.平台维护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原则上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团委书记为同级共青团组织、学生组织平台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审查发布内容,确保所属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
联 系 人:严妍 徐娇娇
联系电话:0512-52251129
党委宣传部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