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商学院第三届第四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举行,81名在校教师参加会议。大会听取了学院副院长施杨作的2023年度学院工作报告,学院工会主席曹志鹏作的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审议了《2023年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并征集学院提案。校工会主席王燕莅临观摩指导,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梁柏松主持。
施杨对《2023年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他结合实施方案从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和工作情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总体原则、基本工作量的制定、教师基本工作量抵充与分配、行政教辅与教学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块、社会服务工作量的说明等方面进行重点阐释。他表示,新修订的实施方案综合考虑了学校文件的执行性以及学院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统筹协调“教师教学与教研科研、行政教辅与教师、当前绩效和长远规划、团队建设与个人发展”等几个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
全体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2023年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进行票决,最后以多数票通过。
梁柏松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修订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学院党政班子高度重视,在全体教师中进行了充分酝酿和讨论,广泛听取了教职工的意见,经过学院津贴分配领导小组多次讨论,最后一致通过。此方案能够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在推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及社会服务、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全面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她号召全体教职工在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的新征程中建功立业,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曹志鹏/供稿 梁柏松/审核 南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