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30日10时54分    阅读:10438
供稿单位 / 本站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寒假将至,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江苏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根据省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坚守重要节点、坚决遏制“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元旦、春节、寒假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师生期待、保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梳理分析本单位在疫情防控、关爱困难师生、保障师生平安有序出行、安全生产、维护校园稳定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制定务实有效举措,确保《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要强化疫情防控的政治意识,把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规范社会交往,做到放假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维护高校教师干部良好形象。

二、紧盯苗头倾向,从严纠治“四风”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关注《通知》所列“四风”重点问题,精准把握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加强监督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树立良好风气,通过打电话、发信息、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提醒,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强与党办校办、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发挥监督整体合力;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深挖隐形变异“四风”,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坚决整治借节日之机搞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受节礼,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下属、业务关系单位等服务管理对象的吃请或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和旅游安排,以及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铺张浪费等隐形变异问题。期末考试和寒假艺术招生期间,严查接受考生及家长请托,收受考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电子券,违规辅导等行为。

三、深化以案促改,推进综合治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省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详见附件1、2),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举一反三,主动对照案例,深入查找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持“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收到群众举报或发现媒体网络反映涉及学校“四风”问题的信息,要第一时间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通报情况;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对发现有关“四风”问题的线索,及时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报告。

举报监督电话:18852915776

举报监督邮箱:jjb@cslg.edu.cn

附件: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江苏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委派驻常熟理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纪委办/供稿 宁春花/审核 纪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