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7日11时54分    阅读:6024
供稿单位 / 本站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学生即将返校入学,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根据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坚守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进一步强化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疫情防控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把纠“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江苏省纪委省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详见附件1、2),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

二、严守疫情防控纪律,筑牢安全防线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慎终如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工要强化疫情防控的政治意识,把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规范社会交往,做到放假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维护高校教师干部良好形象。

三、严明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师德师风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要引导党员干部及教职工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自觉,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开展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下属、业务关系单位等服务管理对象的吃请或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和旅游安排;严禁收送电子红包、通过快递物流收送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四、强化监督执纪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加强对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组织专项监督、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学校社会声誉和高校教师形象。

举报监督电话:18852915776

举报监督邮箱:jjb@cslg.edu.cn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委派驻常熟理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江苏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纪委办/供稿 宁春花/审核 纪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