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新闻宣传工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将学校师生接受校外新闻媒体采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熟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全校的对外宣传工作,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接受校外新闻媒体采访时,应征得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同意。
二、校外媒体进校采访,应事先与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联系,告知采访选题、被采访对象名单及采访时间,经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同意后方可开展采访活动。未经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批准和安排的媒体采访活动,校内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
三、在维护国家和学校声誉的前提下,接受采访的师生应积极配合媒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表观点。
四、必须严格遵守对外宣传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及学校秘密,严禁发布涉密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相关数据和资料。
五、针对校园突发事件的采访,应由学校新闻发言人或获得授权的单位或个人统一口径发布。
六、二级学院(部门)向校外媒体报送本单位新闻稿件,应经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后方可发送;向校外媒体报送全校性新闻稿件,应经过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方可发送。
七、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审核时,应该填写《常熟理工学院师生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审批表》(附件一),提前申报,逐级完成审批后,方可接受采访。
八、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擅自向媒体提供不实信息,对学校集体或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视情况追究当事者相应责任。
常熟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常熟理工学院师生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