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人”的公示
2021年11月12日08时54分    阅读:8608
供稿单位 / 本站

根据苏文办〔2021〕17号《关于2021年度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人新事”遴选申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各二级党委推荐申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集体评选,决定推荐师范学院林友同志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与党委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吴涛 联系电话:0512-52251129

来访接待地点:知新楼319

特此公示。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12日

(徐娇娇/供稿 吴涛/审核 须臾/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