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9日—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主要活动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重点开展“五个一”法治教育活动。各学院结合实际,进行“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办一次法治讲座、观看一部法治影视作品、组织一次法治演讲比赛、开展一次微感言征集”等活动。活动内容可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在前期组织学生开展“宪法卫士”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动员部署,创新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切实组织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二)活动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相关总结材料(图片、视频或新闻链接等)于12月6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杨琨,联系电话:0512-52251339,电子邮箱:xcb@cslg.edu.cn。
常熟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