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
这是继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之后,在全国性会议上全面阐述、明确宣示的又一重要思想。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法治建设步履坚实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协同推进新阶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专门部署,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
党中央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的宪法权威。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坚持立法先行,紧紧抓住立法质量,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使职能边界日益清晰、权力配置更趋合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社会经济环境注入新活力,不断释放法治建设新红利。
——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
政法机关为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不懈努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法治社会建设迈入新阶段
法治信仰浸润人心,全民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新风扑面。
——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法治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越来越突出。从抗击疫情到推动改革,从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成效显著。
——法治工作队伍坚强有力
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大大提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从什么样的实际出发?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前一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三个“新”要求: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三个“新”是我们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指引,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握的客观实际。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我国“十四五”时期和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提出要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治建设的中长期目标,要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
“十四五”时期新发展阶段,我们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推动和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和国家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应该怎么做?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五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八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九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十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十一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的法治蓝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这一宏伟蓝图一定能够实现!
来源:综合自《求是》、新华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