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2018年12月5日下午,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在弘道楼2526室召开,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石军,巡察干部俞凤英、张元宝、徐晴出席会议,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周英主持。
副组长石军受巡察组组长钱素平委托,传达了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的主要精神,强调了我校首轮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就此次对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校内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巡察工作,要突出党的领导的政治高度、抓住党的建设的政治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确保管党治党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扎实开展本轮巡察工作。开展巡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重点,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好党委赋予的光荣使命。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敢于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三巡察组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
周英代表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作了表态发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深刻把握政治巡察的各项要求,认真配合完成巡察的政治任务;以巡察监督为动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学院发展更上台阶。
会后,第三巡察组对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现场民主测评。
据悉,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工作一个月。巡察期间(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4日)办公地点设在东湖招待所三楼306、307室,巡察工作意见箱设置在东湖校区弘道楼西门北侧,开设联系电话:52251120,接收短信手机号码:18852915776,电子邮箱:jjb@cslg.edu.cn。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经济与管理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