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督导工作协调会
2023年04月20日08时07分    阅读: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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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督导工作协调会在东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徐惠钢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外自考助学点、相关二级学院自学考试分管领导及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周宗辉围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督导工作委员会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解读,并结合相关文件分别从办学行为、内涵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梳理督导内容及明确材料要求,与会人员就工作方案进行交流研讨。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范炳良强调了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就做好督导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明确责任与目标,科学分工,通力合作,切实用好督导这把利剑;二是要掌握督导标准,各助学点要以学生为本,围绕退学率、及格率、毕业率等方面撰写自评报告,并积极反思,加强整改;三是要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注重材料积累和教学过程管理,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四是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督查与指导,学校将组织督导进行全面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导重点,采取先校内后校外形式,力争在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

徐惠钢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了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肯定了校内外各单位在前期工作中的积累与规范。为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提升助学考试助学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他希望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逐条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并要求对照督导工作方案中各个指标体系的材料要求进行补充和搜集,坚守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从培养合格人才的角度出发做好各项工作。

(王琼/摄影 王琼/供稿 范炳良/审核 南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