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市大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备案制度的通知
2021年12月16日16时37分    阅读:9060
供稿单位 / 本站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为进一步指导全市各板块、各单位有效落实大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31号)要求,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活动,减少规模和频次。确需举办的规模在5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各类文体活动、商贸活动、会议、庆典、集会、考试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大规模聚集的活动,应制定《大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并填写《常熟市大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备案表》(附件1),经分管市领导批准同意后,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将《大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常熟市大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备案表》报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举办。如国家、省市以及各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按规定执行。

各板块、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随机进行暗访,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附件:常防控办〔2021〕71号通知文件(含常熟市大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备案表,常熟市大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常防控办[2021]7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市大型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备案制度的通知.docx

常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钱忆平/审核 不言/编辑)